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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运输安管升级锁定“紧急切断”17 种液体化学品上路须找对罐车时间:2015-01-04 从2015 年1 月1 日起,运输丙酮、苯、甲醇等17 种液体危险货物的罐车,如果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将不能通过年审并被注销其道路运输证,从而成为“黑车”。交通运输部运输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处长战榆林指出,危化运输安全涉及民生,抓好“车”这一关键环节,对防范道路交通危化事故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而记者日前在调查采访中也了解到,危化运输企业正在紧锣密鼓地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多数大中型危化物流企业已经完成装置加装,但小型企业加装状况不容乐观。 抓住罐车安全“牛鼻子” 据统计,我国成品油年产量约3 亿吨、硫酸年产量7600 万吨、甲醇年产量2600 万吨,这些产品基本上都需要采用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通过道路进行运输。截至2013 年年底,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保有量31 万辆,其中罐车16 万辆,占比超过50%。根据经验,罐车发生事故的概率及造成的事故损失比其他类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高很多。今年发生的晋济高速公路“3·1” 事故和浙江桐庐“5·18”四氯乙烷泄漏事故,2012 年发生的包茂高速公路“8·26”事故和广东“6·29” 特大油罐车泄漏事故,以及2005 年发生的京沪高速公路“3·29”液氯泄漏事故等,都是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被追尾、侧倾而导致危险货物泄漏,最终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 “因此,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应当是我们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管好了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就会极大地降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风险,减少事故损失。”战榆林表示。而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就是提高危化罐车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在槽车的装卸、行驶过程中,如果槽车发生液体泄漏,紧急切断装置可以迅速阻隔液体,避免大范围液体泄漏,给危化品运输又上了一道保险。 五部门两次发文促加装 晋济高速公路“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后,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5 部门于2014 年7 月7 日发布了《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4 号,下称74 号文件),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生产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均应装有紧急切断装置,未按规定安装的,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予以召回,并严格追究生产企业法律责任;2006 年11 月1 日以后出厂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应当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否则是不合格产品 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加装工作方案,采取发布公告或者逐车落实的方式,合理安排加装时间, 按期分批通知罐车使用单位回厂免费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并承担由此支出的合理开支;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应于2014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自2015 年1 月1 日起,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 险货物罐车,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74 号文件发布后,在危化物流企业中引起很大反响,但业内普遍反应,不是所有的危化品运输车都必须要加装紧急切断阀。12 月20 日,针对各地区反映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介质范围的有关问题,5 部门确定了17 种液体危险货物名单并予以发布,并再次重申各地要从2015 年1 月1 日起严查未按规定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罐车。 企业加装紧锣密鼓 相比文件的出台,危化物流企业更早地知道紧急切断装置的重要性。 “国外运输液体危化品的罐车都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我们都是参照欧美罐车的设计标准, 自己设计图纸从国内汽车厂家订做的。所以我们的罐车一直都有紧急切断装置,不需要再加装。”山东依厂物流有限公司经理崔永伟告诉记者,该公司是山东省最大的危化物流企业。 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这样早有准备的企业在大中型危化物流企业中较为普遍。 “我们企业从2012 年之后进的新罐车都带有紧急切断装置,这也是为了企业自身的安全,而且罐车生产厂商最近几年也都推荐使用这个技术。紧急切断装置的成本不高,几千元钱,对企业的物流成本影响不大, 但能够大大提高货车的运输安全性,所以很多正规物流企业都会选用。”京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务部经理仲继虎说。 但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也出现不同的声音。“说实话,从发文到执行,一共只有不到5 个月时间,而且一开始没有明确货物范围,很多企业都在观望,现在出了名单,我们10 来台车一下子装也来不及。”一位小型危化车队的队长这样表达不满。 另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危化物流运输整体管理较混乱,非法改装和偷运现象屡禁不绝,新办法出来后,如果不严格检查,74 号文件的安管初衷恐怕难以实现。而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相当一部分危化物流企业的运输车辆是使用外包车辆的,他们并不直接管理车辆,只是寻找有资质的车队进行合作。 对此,战榆林指出,目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备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由于有效的部门协同机制尚不完善,在车辆设计、生产、检验等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很容易累积,并最终流转到末端———道路运输行业,给交通运输部门的安全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也给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因此,在现有体制情况下,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严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备的技术关,加强协调其他监管部门,确保合法合规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备进入运输市场。今后要探索建立运输车辆装备缺陷信息的采集、上报、处理工作机制,形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备安全闭环管理。 |